根据《中国化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过公开征集、自愿申报、专家审查等程序,中国化工学会批准团体标准《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规范》立项,标准牵头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0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。
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化工学会。
联系人:张颖
电话:010-64455951
邮箱:zhangy@ciesc.cn
发表时间: 2020-11-29 23:06:08
作者: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与检修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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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国化工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经过公开征集、自愿申报、专家审查等程序,中国化工学会批准团体标准《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规范》立项,标准牵头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2020年11月4日至11月18日。
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项目存在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中国化工学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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